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省人社厅实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出新针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规社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险法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前何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用人单位和人员,并从欠费之日起,养老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省人社厅实施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
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
责任编辑:付基恒
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账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记者18日获悉,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办理补缴相关事宜。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审查,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补缴时,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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